协会制度
关于印发绿色水司申报与评选办法的通知
陕城水协【2019】15号
关于印发绿色水司申报与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绿色水司评选活动,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绿色生产水平,着力引领供水行业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陕西作贡献。根据协会2019年年会关于“创建绿色水司 共建美丽陕西”倡议书的提议,现将《绿色水司申报与评选办法》和《绿色水司评选标准(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绿色水司申报与评选办法
附件二:绿色水司申报与评选标准(暂行)
附件三: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绿色水司申报表
2019年8月12日
附件一
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绿色水司申报与评选办法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创建绿色水司 共建美丽陕西”倡议,进一步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助力美丽陕西建设,特制定《绿色水司申报与评选办法》,以规范指导绿色水司的申报与评选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市(区)县级供水企业绿色水司的申报、评选及管理。
二、申报条件
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员单位,按时交纳会费,按时上报《供水统计年鉴》;本评选活动,不收取费用。
三、申报时间
绿色水司申报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自愿参加。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在当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之间受理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按照本办法及《绿色水司评选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地市级供水企业自评85分以上,县级供水企业自评80分以上,可以向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申报。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材料要全面、简洁,每套材料按申报表、评选指标装订成册,各项指标支撑材料的种类、出处及统计口径要明确、统一,有关资料和表格填写要规范。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绿色水司申报表(加盖企业印章);
2.供水企业概况,包括水源(地表、地下)供水情况、管网建设、企业管理提升、智慧水司建设情况等;
3.绿色水司创建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
4.绿色水司创建工作总结;
5.《绿色水司评选标准》各项指标自评结果及有关证明材料;
6.近两年的《供水统计年鉴》等有关内容复印件;
7.其他能够体现创建绿色水司工作成效和特色的资料。
六、评选组织管理
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成立绿色水司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组员在本协会专家委员会或会员单位抽调。
绿色水司评选专家组负责对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定等具体工作。
申报企业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造假行为,取消连续2个申报周期申报资格。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廉政规定协助完成评选工作。
绿色水司评选的日常工作由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
七、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程序为:申报材料初审→现场评审→综合评定→公示→通报命名
(一)申报材料初审
评选专家组负责完成材料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并提出现场评选企业的建议名单。
(二)现场评审
对通过初审的企业,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将组织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主要程序如下:
1.听取申报企业的创建工作汇报;
2.查阅申报材料及有关的原始资料;
3.查看现场;
4.专家组根据资料和现场评分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5.就评审中发现问题及建议进行现场反馈。
(三)综合评定
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绿色水司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初审及现场评审情况,决定通过企业名单。
(四)公示及通报命名
综合评定通过的企业名单将在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公示无异议的,由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命名授牌,并在协会网站进行宣传。
八、附则
1.本办法由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绿色水司评选标准(暂行)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数 |
国家排放标准
|
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 | 不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 |
一票否决
|
创建绿色水司
机构规范
|
积极响应“创建绿色水司 共建美丽陕西”倡议书活动成立创建“绿色水司”工作组织机构,有实施方案且职责明确。
|
未成立创建绿色水司工作组织机构,无实施方案且职责不明确。 |
一票否决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创建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 | 创建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一票否决 |
节能减排与
淘汰高耗能设备
10分
|
建立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有实施计划,落实责任主体;实施技术革新,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与设备;实施办公自动化,提倡无纸化办公。
|
建立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有实施计划,落实责任主体得2分;采用节能新技术和设备得2分;实施办公自动化,提倡无纸化办公得1分。无制度无实施计划,未落实责任主体扣2分;未采用节能新技术扣2分;未实施无纸化办公扣1分。 |
5
|
|
建立健全高耗能设备台账;建立淘汰高耗能设备机制;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
|
建立健全高耗能设备台账得2分;按照国家要求淘汰高耗能设备得2分;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得1分。无台账扣2分;未淘汰高耗能设备扣2分;未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扣1分。 |
5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数 |
设备管理
35分
|
按照《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完善供水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 | 供水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完善,落实到位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 |
6
|
|
供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出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
供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得6分,出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
6
|
|
设备管理台账,报表等技术资料齐全。 | 设备管理台账,报表等技术资料齐全得6分,缺失一项扣3分。 |
6
|
|
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 达到计划指标得6分。 | 6 |
|
净水设施和设备无故障且运行正常,出现问题能及时处理,有巡检记录。 | 净水设施和设备无故障且运行正常,有巡检记录得6分,出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无巡检记录扣2分。 |
6
|
|
设施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清洁,并做好记录。 |
设施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清洁得5分;每发现一处未保养和清洁扣2分;无保养记录扣3
分。
|
5
|
|
配备专职捡漏队伍及探测设备,实施分区计量管控系统。 | 配备专职捡漏队伍及探测设备加1分;实施分区计量管控系统加2分。 |
|
城市供水
管网漏损率
10分
|
低于CJJ9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修正值指标。 | (管网漏损率—标准值)≤0得10分;0<(管网漏损率—标准值)≤6%,得4分;6%<(管网漏损率—标准值)<8%得2分;(管网漏损率—标准值)≥8%不得分。 | 10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数 |
水质管理
35分
|
建立企业、水厂、班组分级检测制度。 | 建立企业、水厂、班组分级检测制度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 | 6 |
|
水厂应具备10项日常检测指标检测能力,规模达到3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供水企业应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的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检测人员业务熟练。 | 水厂应具备10项日常检测指标检测能力,规模达到3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供水企业应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的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得8分,每缺1项指标扣1分;根据现场问询或演示情况考核检测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业务不熟练的扣2分。 |
10
|
|
依据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指标和频率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稍水进行检测,检查检测记录规范;供水水质达到《城市供水水质标准》(GJ/T206)的合格率要求。对原水的浑浊度、PH在线检测;对出厂水的浑浊度、PH、消毒剂余量在线检测。 |
依据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指标和频率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稍水进行检测检验,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检查检测记录规范(包括检测指标、方法、频率、数据、记录等),每发现一项不规范的扣1分;供水水质达到《城市供水水质标准》(GJ/T206)的合格率要求的,得4分;对原水的浑浊度、PH在线检测得1分;对出厂水的浑浊度、PH、消毒剂余量在线检测得1分。
|
10
|
|
按规定如期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按照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水质信息。 | 按规定如期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得9分,未报告或报告不真实的扣5分;报告不及时,不完整的扣3分;未按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水质信息的,扣4分。 | 9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数 |
环境面貌与
绿化管理
10分
|
生产环境干净整洁
有制度、有记录
|
厂区、井圈、井间道路环境卫生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洁,有检查、有记录得1分;宣传牌、
告示牌、警示牌完好、醒目无松动倾斜、字迹模糊等现象,井圈大门、围墙(铁丝网)、井房、管道护坡、道路、井间道路等设施完好,无乱搭乱建、种植等现象得1分;厂区、办公区环境卫生有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卫生有专人负责,各项记录齐全得2分;生产区域坚持卫生保洁工作,确保设备良好的运行环境;围墙无明显破损和污渍,围墙围挡立面无广告宣传画面和标语,地面、院落、走廊干净整齐,无杂物、痰渍,设施无损坏得2分。
|
6
|
|
绿化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各种记录齐全
|
全年的绿化整治有方案、有计划、有安排得2分;所管理的花木草生长茂盛无病虫害,无枯枝黄叶,无垃圾,及时修剪,外形美观,有专人负责各种记录齐全得2分。 |
4
|
附件三
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绿色水司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
地 址 |
|
||||||
联系人 |
姓名 |
|
手机号码 |
|
|||
职务 |
|
|
|
||||
自评情况
|
|||||||
自评得分 |
|
自评负责人 |
|
自评日期 |
|
||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评选意见
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