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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全力做好当前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3/18 11:00:0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23次 【 字体: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近期全国疫情多发频发,我省西安、宝鸡、汉中等地接连出现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全力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倡议如下:

一是切实做好自身防控。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的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彰显责任担当。要压实责任,专题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夯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要加大摸排,全面掌握本机构人员动向,在社会组织内部主动做好教育提醒,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上下班时间。要减少聚集,立即停办举办会议、培训、交流等线下公众聚集性活动,确需召开的需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审批后进行,或以线上召开、延期等方式进行。

二是有序参与防控工作。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合力抗疫陕西社会组织联合行动”,结合自身优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四个服务”的积极作用。鼓励各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根据疫情需求确定募捐方案,帮助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鼓励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配合社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链接慈善资源,开展“五社联动”,发挥专业优势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心理援助、困难帮扶、健康监测等精细化服务。

三是加强信息宣传报送。社会组织要及时传达中央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相信科学,不传谣、不信谣,持续增强社会公众战胜疫情的决心与信心。要及时报送信息,一旦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并及时上报;要积极报送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5日

信息报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妍 029-85202629;

邮箱 sxshzz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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